《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9月1日起施行 创设专利公开实施清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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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重庆7月28日电(韩梦霖)7月27日,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六章,43条。以激励高质量专利创造为导向、以提升专利保护水平和健全公共服务体系为重点,以推动专利价值实现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主要涉及专利促进、专利保护、专利管理与服务等方面内容。
据重庆市人大法制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专利作为评价一个地方创新发展质量的核心指标之一,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创新和营商环境具有重要作用。此次修订通过的《条例》,全面优化了专利促进、保护、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制度设计,健全完善了促进专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有利于助推重庆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促进专利创造和运用方面,《条例》规定,对促进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此外,还通过完善职称考核评价体系等强化政策激励。《条例》还突出政策引领、强化专业支撑,鼓励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专利申请前评估、建立专利公开实施制度、建立财政投入项目发明专利产出评价机制,规定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专利人才培养及引进纳入地方人才规划、推动建立重庆市重点发展产业专利快速审查机制,大力支持、引进和培育专利服务机构等。
在增强专利保护能力方面,《条例》提升了专利行政保护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明确专利管理部门受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实行立案登记制,完善专利纠纷技术事实查明机制,设立重复侵权的行政处罚措施,健全完善专利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据该负责人介绍,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服务推动相关重大战略,是该《条例》的一大特色。《条例》明确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跨区域专利保护协作、纠纷解决、信息共享、学术研究、人才培养等专利合作机制建设,服务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重大战略。《条例》还引导企业重点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的发明创造和专利储备,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高质量专利布局,积极构建专利池,提升专利质量,支撑重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在服务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上,《条例》规定专利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财政性资金设立项目的发明专利评价机制,进一步提高财政性资金投入项目专利产出质量。
此外,《条例》还注重创新和引领,创设了专利公开实施清单制度等具有重庆辨识度的制度设计。《条例》规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项目所形成的专利成果,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享有专利权的,自授权公告之日起满三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且专利成果发明人也未申请实施的,应当将其纳入公开实施清单,并合理确定专利公开实施的方式和费用标准,通过制度设计,唤醒沉睡的专利,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条例》还创设了公证悬赏取证制度。鼓励和支持公证机构为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供固定悬赏取证意思表示、保管悬赏报酬并代为支付等公证服务,同时明确专利管理部门可以向社会公众有偿征集有关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的证据或者线索。《条例》也细化了防止专利权滥用的制度措施,赋予了被警告人请求专利管理部门对是否侵权进行裁决的权利。